我在法壇,有我自己的原因,這是私事,不需要作為依據。我沒有說執法是錯的,但論壇不是執法機構,

來源: 慧惠 2015-01-21 11:30:4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 bytes)
來問問題的人,也不是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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