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證明事實婚姻(common law marriage)需要一些其他因素,主要是雙方在外人麵前互相稱夫妻,而不是互相稱“男友,女友”。這個問題是否成立,隻有你朋友知道。
第二,男友的方案肯定行不通。他在快輸的情況下為了逃避可能的法律債務(judgment debt)而轉移財產,這個叫做fraudulent conveyance or fraudulent disposition of property.
由於買賣房屋有記錄,有fraud的嫌疑,討債方以後有可能把他的房產追回來,不管他賣給誰。如果到時候房子被法庭拿回去充債,現金又在老頭手裏,最後落空的就是你的朋友。
如果男友真是要討債,他可以把房產無償過戶給你朋友。這樣雖然以後有被追的可能,但是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困難。讓你朋友出錢買是萬萬不能做的。
兩個回答
所有跟帖:
• 老頭是肯定不會這麽做的,所以落空的肯定是她朋友。她問了也白問,人又沒叫她幫著做決定 -Manymore- ♀ (0 bytes) () 01/18/2015 postreply 11:01:35
• 不要這麽消極,對方可能不做,不等於沒有必要說。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1/18/2015 postreply 11:20:35
• 我親屬說她已經谘詢了澳洲律師,律師說按照市場價正規買這個房,法庭不能拿走這個房子, -flager- ♂ (297 bytes) () 01/19/2015 postreply 14:03:10
• 如果他真的想騙,肯定不同意,如果他真的是為了躲債,就會考慮最好的辦法 -慧惠- ♀ (466 bytes) () 01/18/2015 postreply 12:47:22
• 你說的有道理,問題是如果我親屬買老頭的房子被法庭要走了,連我親屬都不自信老頭是否會返還她房款。這種行為可否稱為“騙”呐? -flager- ♂ (55 bytes) () 01/18/2015 postreply 15:40:29
• ‘騙’是故意傷害別人的行為,這個不應該叫‘騙’。你的親戚不自信老頭是否會還房款 -慧惠- ♀ (752 bytes) () 01/18/2015 postreply 16:10:38
• 不管她相信不相信他的為人,老頭得到房款還了銀行貸款就沒錢了。我親屬說她已經谘詢了澳洲律師, -flager- ♂ (249 bytes) () 01/19/2015 postreply 14:14:48
• 拍手!!!這是好辦法,既合理幫了男方,又保護了女方,如果真的成功,還見證了愛情。 -慧惠- ♀ (0 bytes) () 01/18/2015 postreply 11: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