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你這人有夠羅嗦的
這麽點小錢,到處發帖子,浪費時間。訴訟更TM耽誤事。隻當是花小錢買教訓啦,誰沒有犯過錯誤?再說了,你本來就是租的那麽兩間房,分組出去隻不過賺點小外快而已,如果不轉租你不照樣得交房租嗎?那$175隻是沒有拿到,又不是從你手裏丟掉的。還有,我覺得你私自轉租本來就是違法的,如果訴訟肯定判你輸。說不定房東還要反訴於你。如果你追那位洋哥們兒太緊,他翻臉了可以反咬你非法出租,到時候損失的就不是幾百而是成千上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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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你他嗎也夠羅嗦的,寫那麽多字
-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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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004 postreply
17: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