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很簡單
(A)這不是你的事,你是代表你的鄰居來處理,所以如果大家都同意支付,你必須依據整個團體的決定來做,民主社會,少數服從多數
(B)同時要提出訴訟,也不是您說了就算,您隻是代表,是否要提出訴訟仍然需要由你們全體成員來決定,不是你說了就算....
(C)不論如果,對方是提供了服務,所以最多你隻能要求對方依據平均價格來計價,不能獅子大開口,除非對方沒有提供服務確要謊報事實,你們如果提出訴訟還有話說,否則對方的費用仍然需要支付.
(D)最重要的是,因為這不是你的事,如果拖欠是你們所有人的問題,您雖然是負責人,但是您的決定不能影響整體住戶的利益,否則事實上你是失職.
所以結論是,如果這是你自己的事,老貓主張上庭處理,如果這是你們整體住戶的事,你需要依據所有五家的最終共同決定來處理,不能自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