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is blind, it only corrects the wrongs, no matter who committed it.
當然如果LZ停交房租月底搬走,雖然違約,也可以理解是保護自己的不得已辦法。
但是不知道LZ到底想要什麽,又怕房東破產,又要住下去,又怕房東不還押金。明明知道有麻煩,什麽事情還都要占到。隻能告訴LZ,無論你怕什麽,隻要你違約,你就沒有理由。
寧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這不是法律原則,而是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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