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是用假的身份證或給別人幾百塊用別人的身份證辦的。就為了這筆錢。錢一進賬戶就被取走或分流到類似的賬戶。

你以為犯罪分子和你一樣,用自己的身份證地址辦的?除非在取錢的時候抓住,否則就是大海撈人了。辦案都是警察到異地的,出差費用就比損失的高。抓到後錢基本上已經沒有了。你以為犯罪分子都和你一樣有工作有房子有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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