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事人
(A)律師與客戶有守密的關係,所以 as long as 雙方有僱用關係,當事人無需憂慮她的律師與對方串通,因為半年花五萬元(希望是人民幣而非美元)對於一個律師而言應該不值得拿執照去賭.
(B)同時半年能夠花到五萬的律師費,證明當事人沒有用心做功課,依法當事人應該要求其代表律師給她一個詳細的單據說明每一筆款項的用處與收費標準.
(C)老貓的建議是,當事人已經走到這一步,唯一能作的是設立一個止損點,也就是說如果還能花多少錢打這個官司 現在需要與律師說明清楚,因此這樣可以讓她的代表律師知道如何配速,爭取解決這個案件.
(D)同時法律問題不可能一湘情願,一定是一方贏,所以當事人需要知道何種情況能夠見好就收,否則當事人最好考慮 pro se,因為依據您的表述,這位女士很顯然不確定自己要什麼,這是問題,你如果真正要幫她,不是來這裡問如果解僱律師,而是幫助她自己弄清楚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