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是商業思維,和傷害法完全不同。傷害法有精神損失等等,合同法就是實報實消。
比如,你以前在公司A做到12/11/14,本來公司B有合同給你12/12/14開始工作,但是沒有實際工作,你最後找到公司C,從1/2/2015開始工作。那麽,你的損失是12/12-12/31這一段時間,公司B應該賠償,還有從B-》C的搬家等其他費用,因為這些費用也是B違反合同造成的。一係列花銷損失加起來,去和公司B要。沒有什麽必要情緒化,就是實報實銷。
合同法是實報實銷
回答: Thanks! Good points! Yes I won't mind a few day's delay, The pro
由 ranaplancyi
於 2014-12-12 2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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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回複。我應該直接聯係B還是通過律師說話?萬一等我聯係好C的時候B又說可以開始了,我走了算誰的責任? -ranaplancyi- ♀ (0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15: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