檬法內容:條例穩準狠 修不好就退車
在美國,消保法是聯邦各州可以自行管理的事物,因此以聯邦等級的《馬格奴森-莫斯保固法案》(The Magnuson-Moss Warranty Act)與統一商業法(Uniform Commercial Code, UCC)作為藍本,自1982年起,美國各州陸續地都製定了細節各有不同的汽車保有法,“檸檬法”是美國各州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規定的總稱。中國的“三包規定”由於相關部門充分征求了生產企業的意見,這使得草案規定與歐美國家有關法規相比對生產商非常有利。“檸檬法”的核心就是結束汽車廠商的強勢地位,將汽車質量的否決權交給車主。檸檬法賦予消費者的權力,可能會超過在購買合同中所表達的承諾。
各州檸檬法的具體規定大同小異,細節略有不同。如果你買了有缺陷的汽車,並且處於製造商所承擔的質量擔保期內,在合理的修理次數後,製造商仍沒能修好汽車,車主便有資格要求換車、貨幣賠償或其他方式補償。相同點如下:
對檸檬車進行定義:要求製造商對車輛缺陷負責,而不是經銷商對車輛缺陷負責,如果多次對汽車的價值和汽車的安全有缺陷的汽車進行維修,缺陷仍存在,就認為此車為檸檬車。
保證時間由法律規定:大部分州都規定了保證期為12-24個月或者12000-24000英裏,缺陷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出現,企業對自己產品的質量保證時間由法律規定,而不是由企業自行規定。
授權消費者退貨或更換條件:
1、 如果缺陷涉及製動、轉向燈方麵的嚴重安全缺陷,製造商隻有1次維修機會。
2、 如果涉及安全方麵的缺陷不被認為是嚴重缺陷,製造商有2次維修機會。
3、 對於其他沒有涉及安全方麵的缺陷,製造商通常有3-4次維修機構。
4、 汽車在維修廠的維修時間在一年內總共加起來達到30天。
如果滿意以上任何一個條件,消費者就有權利要求退貨或更換。以加州為例,在新車購買之後的180天或行駛裏程達到18000英裏之前,車輛存在不足以致命的質量問題,汽車消費者在原廠或經銷商處經過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可以要求汽車企業無條件退款或更換新品,汽車企業不得拒絕。
退款考慮行駛裏程數:大多數州的檸檬法規定,在退款時要考慮到車輛的使用情況。通常情況下, 根據車輛的行駛裏程在退還的購車款中打一些折扣。
檸檬車的收回與再次出售:車企收回的檸檬車在整修之後還會再次出售,但是根據檸檬法的規定,再次出售車窗上必須貼有“檸檬”標誌,文件上也必須注明是“檸檬法回購車”(Lemon Law Buyback),出售的檸檬車至少要有1年的保質期,依然受到檸檬法的保護。
惡意申訴將受重罰:檸檬法同時對汽車消費者也有約束,如愛達荷州、明尼蘇達州檸檬法規定,惡意申訴一方將會收到獲勝方三倍的實際損失外加相關費用和合理的律師費。
以下情況不在賠償範圍內:由於車禍、故障破壞、使用不當和疏忽造成的故障,則不能得到檸檬法的保護。由經銷商指定的維修點以外的地方進行修理所造成的故障也不能得到檸檬法的保護。
四、消費者維權:檸檬車車主不必上法庭 車企必須無條件換車或退款
檸檬法給消費者提供了三條維權途徑:非正式爭端解決機製、仲裁和訴訟。
隻要符合檸檬法的條件,用戶不必上法庭,隻要將曆次的汽車修理收據寄給各州下屬的消費者協會,就可以根據要求換車或退款,而不必花費時間和費用。因此,為了得到檸檬法的保護,車主每次送車到經銷商的修理部修車時,都要將記錄修理費用項目、零件費用、人工費用、停駛天數的修理單據妥為保管,並記下送修日期和取車日期,以備後用。
另外消費者還可以通過仲裁調解,如果仲裁敗訴,仍可以上法庭起訴。而且美國的法律體係主要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進入訴訟程序,一旦上報到美國商務部,商務部會對汽車產品問題進行嚴格調查和處罰。美國的消費者協會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他們代表消費者的利益。如果消協發現質量問題,會在內部雜誌上通報,號召抵製該產品,對汽車製造商帶來巨大的打擊。
記得美國有個檸檬法,應該是修若幹次修不好就可以要求換車,不是說想換就換的。裏麵是網上搜到的有關檸檬法的內容:
所有跟帖:
• 那你看我的車有資格評為檸檬車麽?如果這事發生在美國。 -牛鮮花妹妹- ♀ (0 bytes) () 12/10/2014 postreply 22:03:15
• 我想關鍵是:車子是不是屢修不好?看來你的情況不容易定義為檸檬車。 -白雲青山- ♂ (294 bytes) () 12/11/2014 postreply 10:57:58
• 我就怕它冬天犯病,夏天又正常。 -牛鮮花妹妹- ♀ (0 bytes) () 12/11/2014 postreply 20: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