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理論上可以告,前提是證明對方疏忽,修車費可以判下來,但是傷害賠償隻賠可以預見的損失,你在街上撞車,不可預見對方是要坐飛機,而且也不可預見對方飛機票是1百還是兩千,所以機票費拿不回來。
這是理論。
第二,實際撞車官司,要的就是保險公司賠的那部分,因為對方保險公司肯定付錢,可是個人基本上90%賴帳。一般直接打官司和個人要錢的,律師會警告你得不償失。這個糾紛中,你有保險公司,對方可能沒有任何保險,他可以告你,你告他反而沒有什麽油水。
得不償失
所有跟帖:
• 。。。。機票費400多 -麻花小辮辮- ♀ (0 bytes) () 12/03/2014 postreply 08:35:14
• 明白了,謝謝解釋 -牛大大- ♀ (0 bytes) () 12/03/2014 postreply 08:4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