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要對律師將信將疑。律師需要掙錢,也需要無形的榮譽,就是在專業上勝過對方律師。他講的話應該相信。
第一,婚姻內不管誰掙錢多少,財產都是共有。她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和離婚分割財產沒有很大關係。美國社會有很多家庭婦女,法律上是保護他們的。
第二,對方有外遇,是離婚的理由,但是對財產分割沒有決定性的影響。紐約是公平分割州(equitable distribution),是按很多因素分割離婚財產,法官可以考慮外遇事實,但是最後是一分為二還是多少,要看其他因素。
http://www.divorcesupport.com/divorce/New-York-Property-Division-Factors-664.html
第三,結婚十二年,撫養費可能要付一點,爭取隻付幾年過渡期,對方有外遇,是離婚的理由,不是不付撫養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