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個不知道什麽人和一個警察在那裏做手勢。”----那不是人家對你作指示叫你怎麽走,除非他和你有目光對視或至少對著你做手勢。
2)你非要越雙黃線的話也不能危害對方來車,除非你被追殺或搶銀行了。
至於限速30你開10不是錯而是警察對當時犯罪環境的記錄,此項對你有利。
兩個錯誤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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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我認識到有錯了, 大家能不能給點建議tbd陳述怎麽寫有利。 我已經決定走這條路了。
-mongo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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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014 postreply
12: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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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幫人的確是和我有目光接觸的, 應該是讓我繞道。我沒注意到那個對麵的摩托車, 不過那個車很遠,
-mongo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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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014 postreply
13: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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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愁死我了。我都快跟著你鑽牛角了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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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014 postreply
14: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