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個不知道什麽人和一個警察在那裏做手勢。”----那不是人家對你作指示叫你怎麽走,除非他和你有目光對視或至少對著你做手勢。
2)你非要越雙黃線的話也不能危害對方來車,除非你被追殺或搶銀行了。
至於限速30你開10不是錯而是警察對當時犯罪環境的記錄,此項對你有利。
兩個錯誤
所有跟帖:
• 好吧。 我認識到有錯了, 大家能不能給點建議tbd陳述怎麽寫有利。 我已經決定走這條路了。 -mongoose- ♀ (0 bytes) () 11/28/2014 postreply 12:19:58
• 那幫人的確是和我有目光接觸的, 應該是讓我繞道。我沒注意到那個對麵的摩托車, 不過那個車很遠, -mongoose- ♀ (173 bytes) () 11/28/2014 postreply 13:52:30
• 你愁死我了。我都快跟著你鑽牛角了 -慧惠- ♀ (858 bytes) () 11/28/2014 postreply 14: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