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trial了,現在換律師還來的及嗎?

非移民,本來一個簡單的家暴Case(加州273•5 misdemeanor ),當事人都已經和好而且不作證。pretrial 了半年最後律師說沒法和解,讓30天Trial。昨天又見律師給了Trial 30天的錢,律師又說要準備陪審團最後Trial的錢,每天$2500,總共一周。律師說反正你有錢能打官司,而且說隻要從陪審團那天起,哪怕最後一分鍾和解,一周的錢都得給因為他一周都不能安排其它事了。他還說如果不給錢的話,他在法庭上什麽都不說,法官會重重處罰。然後又說這個官司可能會贏,而且即使輸了也不會坐牢懲罰也不會太重(就是一年學習班加社區服務)。
感覺是不是遇上了無良律師,要把小官司打成大的?明明是可以和解的(隻希望不影響移民),為什麽非要Trial呢?而且萬一輸了,難道真如律師說的處罰也不會更重嗎?關鍵是到底DA給的什麽Deal,都是通過律師傳話(律師說現在的deal是simple battery加一年學習班,可能有移民影響,說處罰太重)不知道律師從中會不會做鬼?現在換律師會不會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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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律師 -xiaoxiao2013- 給 xiaoxiao201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0/2014 postreply 09:26:06

你先看看有沒有律師願意接吧 -lexm5- 給 lexm5 發送悄悄話 (885 bytes) () 11/20/2014 postreply 10:14:31

你是知道後果的,隻是任由自己發泄一下。 -吾尊吾心- 給 吾尊吾心 發送悄悄話 吾尊吾心 的博客首頁 (279 bytes) () 11/21/2014 postreply 2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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