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給我的guideline:"You are

來源: Henessy 2014-11-14 10:11:4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57 bytes)
學生會給我的guideline:"You are well within your right to terminate your contract with your employee if your employee is doing more damage than good for your club."

現在的狀態就是 他的作為給我們的正常運作帶來了負麵的影響 他是琴師 同時也是指揮助理 這一點我以前沒有說 他的contract上清楚地寫著他是指揮助理 他從4月份開始就沒有主動和指揮有過任何溝通 都是指揮說什麽他做什麽(最近有一次完全無視了指揮的instruction,導致我們排練的進度受阻)
這樣正常嗎 你是assistance,你的職責是assist director,不是你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當然你如果覺得指揮的instruction不合理 你可以和指揮講你的想法 然後再去執行 You are the assistant director, not the director。

你可能會說就算這樣也不應該解雇人家 應該溝通 解決問題 給人家改過的機會 對 沒錯 解雇他是我的last resort 因為這個程序真的很麻煩 我們從來沒碰到過這種情況 而且他作為一個人是很likable的 我們原來一直狠不下心let him go 事情之所以越拖越久就是因為以前他每次做了什麽不妥的事 我和executive都會覺得跟他講了他就會改 事實上過去幾個學期他做了什麽我們覺得不妥當的 或者有什麽沒盡到的職責 我們都有跟他溝通 每次都是滿口答應說他做的確實欠妥不會再做了 可是他沒有改進 反而變本加厲

我是President 請問這個事情我不負責應該誰負責 因為他的作為 讓我的團員不能像幾年前一樣享受平和輕鬆的排練氣氛 我不應該做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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