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我相信你所說的和你的人品。隻是現在這個官司對你不利。我建議算了。

我不是律師。隨便說說。
1)關於誣蔑你偷東西的問題。這個首先是你沒有證據。更大的問題是沒有永久性傷害,拿不到什麽賠償。所以沒有律師願意接案子。比如你今天真流產了,可能會有律師願意接這個案子。現在光說精神損失很困難。因為對方可以說起初跡象是表明偷竊。也是正當調查。
2)關於歧視的問題。如果不是老黑或者同性戀,在美國這官司很難打。還得是證明一係列長期的歧視。讓你作櫃台經理本身就可以作為證據說沒歧視你。
3)關於違反規定。這個沒辦法。有路子的人違反壹千條規定也沒事。但是有問題公司可以用很小的事情解雇人。給你舉個例子,迪士尼的弟弟Roy Disney跟前任總裁不睦,前任總裁找了一條誰都不知道在哪裏出土的70歲以上員工需退休的規定把他辭退了。他可是創辦人的親弟弟大股東。所以這種要求公司公平執法的事沒官司好打。

你剛好懷孕就放寬心保胎,別想著回去工作了。那個環境回去也不舒服的。但是如果有空可以到勞工部門投訴他們。就抓著那個誣蔑你偷東西的事就可以了。這個官司雖然沒有律師接,但是勞工部門投訴也不花錢。說不定你們公司得跟你和解。但是跑那個也很耗時間精力,兼影響心情。你要是英文不太好就更累。所以我勸你退一步海闊天空,說不定東家不打打西家,還是好事呢。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