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第二步就錯了(臆測),還有必要再往下看嗎?(II)鼓勵客戶退貨,然而不在正式電子銷售記錄中登錄退貨。。。

回答: 有點邏輯好不好?稻穗兒2014-11-03 18:44:28

第二步是毫無根據的臆測:
(II)鼓勵客戶退貨,然而不在正式電子銷售記錄中登錄退貨而是改用交換禮卷的方式來退還貨款 (所以公司的紀錄中仍然是一筆銷售紀錄,但是在存貨的紀錄中有一個退件)

退貨就是退貨,人可以做“交換”業務,但電腦係統裏絕不可能存在“交換”類型的記錄。

請看樓主的原文:
“。。。她問我為何手裏有客人的禮品卡,為何我的交易記錄顯示給客人退貨然後再賣出去,我解釋說客人先前買了商品,但後來發現商場活動期間會有折扣,所以要求我退貨然後在商場活動期間再重新付款買下。有時候客人先交錢存入禮品卡並要求我預留商品,等到活動期間我將禮品卡轉為銷售,同時客人領取預留商品。A在電話裏說我撒謊,說這些退貨其實都是假的,是我做手腳把貨物偷出去自己賣了盈利。。。”

因為係統不可能允許先退後賣,俺認為其中“記錄顯示給客人退貨然後再賣出去”是“記錄顯示給客人賣貨然後再退貨”的筆誤。這也與後麵樓主的解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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