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在波士頓上高中,住在一個韓國人的住宿家庭,每月費用$2300,包括住宿、飯費和接送上下學服務的費用。至今住了三個月,但已預付款總共$15500(住家要求預付一學年費用,分三次付清,目前已付了二次)。她三個月的費用總共應該$6900,所以等於目前已多付了$8600。最近侄女生病,須休學一年。我們住在紐約,打算明天接她離開波士頓住家回紐約,然後回國。我給住家發了幾封email商量對於多付的$8600可否退給侄女$5000,剩下的$3600可作為罰金,而且說如果他們現在錢不夠,可以分期退款。但住家不打算退一分錢,隻說如果明年侄女回來繼續住的話可以給一個月的credit,但又說住家費用可能漲。又說$2300已經是優惠的價格,原價是$3000/月。而且預付一年,不退餘款是波士頓住家市場常規。其實以前我給侄女找的住家沒有每月超過1000美金的,而且都是月付。侄女明年能否回來還不是確定的事,而且這個住家這樣的態度也讓人寒心,就是回來也不想在這家住了,所以他們給的這個所謂“credit"實在是沒有指望的事,我們隻想拿到退款。這個住家是侄女的韓國朋友介紹的,我一直不知詳情。現在住家和侄女之間沒有任何合同類東西,而且侄女付款全是現金,連收據都沒有。唯一憑證是這兩天我給住家發email,她回了一封,等於間接承認了這些事實。
現在想和各位請教有沒有什麽好辦法可以讓這個住家退一些款。我想實在不行可以和住家打small claim court官司,但我們住在紐約,家裏有兩個小小孩,拖家帶口去波士頓不方便;另外也可以威脅告IRS,因為他們做住家生意現金交易,現在還有其他兩個學生住在那裏,我覺得他們一定有偷稅漏稅,但實在不想撕破臉,也不想他們為這事住監獄,畢竟侄女住在他們家時他們對她不錯,而且也怕他們逼急了做出什麽事來。
我明天就要去波士頓和他們談判,各位有什麽好主意。煩惱中。其實不是我的錢,但是為侄女父母著急,他們在國內也是普通百姓,掙一點錢不容易,能拿回一些是一些。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