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停車位,突然停下來,尾巴正好擋了我的一點點。
我下來一塊,兩個車都基本沒有痕跡,逆著光能開到保險杠漆有點痕跡,我估計打打蠟
就沒了。因為兩輛車都有6年以上的車齡了,我覺得不是大事。對方也是個華人,他說
給他幾百塊錢算了,他不打算修。我覺得打點蠟用不了多少錢,就是要噴漆,也就幾百
塊吧。(我開車10多年沒出過事故,不知道要多少錢)。
我說那就報案吧。後來保險公司問我情況,我就把情況講了一下。保險公司也沒告訴我
對方修車花了多少錢。兩個月後續保險,我看保費也沒漲。我買了新車,保費也正常。
今年有快到續保時間裏,寄來的保費一看,漲了一千多。打電話去保險公司,說是我去
年出了責任(at fault)事故,所以有subcharge,還有就是discount沒有了。
我問當時事故的修理費是多少,說是三千多。我覺得對方肯定是欺詐了,車速不到5
mile,痕跡都沒有的事故,怎麽會要3000多?我現在能怎麽辦?能怎樣申訴或者找對方
理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