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非說了,凡是以“朋友”名義說事的,其實都是說的自己。

回答: 法律求助:奇怪的警察罰單jwl94762014-10-17 09:01:34

俺這麽說,是替你打圓場,因為這裏有規矩不要替別人問事。

不清楚警察指控的暴露是什麽意思,英語是什麽?要不把那張罰單貼上來看看(覆蓋掉當事人名字和地址就可以了)。以前這裏有人交通肇事罰單也這麽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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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論壇有這規矩,不過孟非之說在我這是錯了,感謝你的回複。 -jwl9476- 給 jwl947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7/2014 postreply 09:52:36

Indecent exposure -lexm5- 給 lexm5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7/2014 postreply 1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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