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的說,讓他去告,把女方名下的餐館,房子,都輸了,賠給IRS. 請律師,女的破產,男的出錢,然後女方要孩子,賠償金,撫養費什麽的,男的公雞毛都沒有了。
然後今生男的一直要付女方撫養費,直到女方再婚或死亡。(有男朋友不算的哦)
如果這樣,是不是魚死網破,IT男主角會不會重新考慮?
各退一步,和離,既然彼此曾經擁有,又何苦為難對方,自以為聰明。
換一個角度?魚死網破?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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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生活在夢中,隻好無言了。
-白雲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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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2014 postreply
1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