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做事要有原則,不能為了"和諧"一切是與非都可以拋下,您來求助,老貓不敢苛責您,然而如果對方還來找您,您需要立場清楚,告訴對方不要再來找您,要求您做不對的事.(良心說,如果沒有善良的第三者提供您信息,老貓不相信對方會自動來找您,更不用說賠償了),你們如果認識,對方更應該在出事之後留下聯繫的方式,而不是讓您報警處理. 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如果今天立場對換,換了角色,你是肇事方,老貓不相信對方會如此憂心忡忡
當然如果控訴方願意依據您企意見考慮處理的方式,您可以考慮不追究,這也相對的是如果日後對方拒絕理賠,您也沒有話說,所以想清楚,人活著不是光為其他人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