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算下來,你必須出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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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家都可以寫文章甚至寫小說,但是實質差別不是財產上的,而是你自己的改變。除非你丈夫是千萬富翁,否則你離婚後必須工作養活自己,孩子扶養費對方也是隻負責一半,看清楚,一半。還是隻付到18歲,上大學要看父親樂意。

你離婚後工作養孩子,幾年內別指望再第二春了。找了第二春都快50了,更年期都過了,能比現在快活多少?

如果現在婚姻能夠挽救,還是應該挽救。當然我知道你也是沒有辦法。為什麽現在不就出去工作?工作一段時間看婚姻有何變化,不然再離婚,你經濟上靈活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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