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很明顯是知道你買車的用途是為了“駕駛”。你要買的車必須是合格的,可以用於“駕駛”的。他明明白白地知道他的車不是你要買的標的而要把車賣給你,你們的買賣合約是無效的(他有欺騙的嫌疑),你可以停止付款,把車退回去。但是你已經把車過戶了,你應該負責期間的所有費用。
至於止付支票是很正常的行為,大部分銀行都提供這項服務,不存在法律問題。但是這個行為很可能會引起你與賣方的民事訴訟。上到法庭,我相信你是可以把車退回去的,因為這車的確不是你想要的東西。但你要承擔的費用也不少,如車輛的兩次過戶的費用和一半的訴訟費。
至於止付支票是很正常的行為,大部分銀行都提供這項服務,不存在法律問題。但是這個行為很可能會引起你與賣方的民事訴訟。上到法庭,我相信你是可以把車退回去的,因為這車的確不是你想要的東西。但你要承擔的費用也不少,如車輛的兩次過戶的費用和一半的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