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猜是他生氣,因為別人不願按他的意誌簽那個租約。

本帖於 2014-10-03 07:52:4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水中撈月 編輯

前房主也生氣,都說好了讓我再住兩個月,這也是我賣房給你的先決條件,憑啥還要我再簽個租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