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主也生氣,都說好了讓我再住兩個月,這也是我賣房給你的先決條件,憑啥還要我再簽個租約?
俺猜是他生氣,因為別人不願按他的意誌簽那個租約。
所有跟帖:
• 房子給陌生人住,就算是不要錢的難道不需要簽約嗎? -sleepyfox- ♂ (0 bytes) () 10/03/2014 postreply 08:12:38
• 這兩個月是在你賣房的協議裏定下來了的,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不買, -水中撈月- ♂ (300 bytes) () 10/03/2014 postreply 09: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