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前提條件是一要有收據,二要有保修單(他們沒給正式的,是一張任何人都能打印的東西,以後新住房找他們時,他們還是不會認賬的。)二要請老板出來把事情說清楚。我的要求不過份吧?
以前我也不知道有換屋頂的事,是這次搬家大家來我家取東西,你一句我一句告訴我這樣做的。我是想盡量多省錢,甚至有點占小便宜的心理。但絕不至於是賴賬,隻是心裏非常不舒服,真是不甘心就這樣被老墨給蒙了。當然錢最後還是要付的,誰讓我不看清楚呢。老公和兒子一直催我讓我付錢了事。我不同意,一定要找老板說清楚!
但是,前幾天他們打電話聯係時,我沒說完他們就掛了,我又打過去,沒說幾句,他們又掛了。他們現在好幾天不打電話了!發email也不回了,這是為什麽呢?!輪到我著急了~~是不是我的破英文讓對方痛不欲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