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城老潛水員,需要幫助了才發帖, 不好意思!
一周前在一個 4-way stop sign 未停, 撞上另一路口出來的車, 可能有 injury, 因為對方上了救護車, 但是人清醒。 警察罰單是 Fail to stop at stop sign, (traffic infraction ). 當時是帶外地來的同事吃午飯回公司,很忙很累,竟沒看見牌子。
查了NY DMV,要記三點 及罰款
請問
我這種情況找不找律師有無區別?
上法庭最壞結果是什麽?
我準備 plea guilty , with some statement of explanations. like-- 我無不良記錄,從不會見到牌子而不停,這次確實情況特殊..。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