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了吧。 不管你們夫妻,婆媳之間有什麽矛盾,這麽大的事情至少應該申請前讓你知道。

來源: anonymous2008 2014-09-10 09:45:3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6 bytes)
他並不尊重你,你在家裏也沒地位。現在已經既成事實,你已經沒法改變。
13歲不小了,這樣對待自己的弟弟,不是好孩子。你要是這次忍了,日後的矛盾更多,而且都是你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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