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名詞的解釋

本帖於 2014-09-03 05:59:1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lexm5 編輯

共同財產(joint asset)不等同是婚姻財產(marital asset)。共同財產指夫妻兩人名下的財產,比如兩人名下的房子,帳戶,汽車,電視機,家具等等。共同財產的特點是一方死後不經過繼承手續,另一方直接變成單方主人。所以,夫妻需要有一些共同財產,這樣一方意外死去,另一方可以臨時支配一些共同財產,同時等繼承死者的個人財產。如果夫妻沒有共同財產,可能幸存者錢花光了,繼承還沒有通過,有一定經濟困難。

婚姻財產,是指婚姻內獲得的財產。政策上法律認為婚姻使兩個人變成一個經濟實體,婚姻內任何收入都是兩個人的收入,不管錢是放在共同帳戶,還是個人帳戶。所以,婚姻財產離婚是兩人是可以分的,具體如何分,看具體案例。夫妻共同財產一定是婚姻財產,但是婚姻財產可能包括夫妻一些個人財產

一般婚前財產,和婚姻內一方接受的贈與和繼承,不算婚姻財產(non marital asset)。但是,這些財產如果在婚姻中增值,增值的那部分也可能成為婚姻財產。

最可靠的方法是簽定婚前協議。這樣法律就管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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