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看了老貓的解釋,才知道有些規則是我想錯了(不過幸好剛知道啊,否則我大概不敢那麽固執,說不定錢就要不回來了。。。)。
這件事,如果是我,我還是不願意付罰款,但我的說法會稍微改變一下,三點:1,讓對方知道他們的工作疏忽;2,表明自己也沒有完全盡到義務,誠懇請求原諒一次;3,保證以後不會發生。
你覺得呢?
:) 你確定是態度和藹可親麽?我那天看你生氣的時候也蠻凶的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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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慧慧, 你總是很nice
-sanbe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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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4 postreply
07: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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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覺得,隻要你一直在處理這件事,而且也付HOA,對方應該不會有什麽過分的舉動,比如賣你房子什麽的。。。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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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4 postreply
07: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