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喜歡法壇的原因,依法行事,知道什麽是對的。但同時我還是覺得,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4-08-27 22:44:4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生活中很多事情的結論不是一成不變的。當初我的‘據理力爭’,對方的‘網開一麵’,不是讓我得寸進尺,而是從此更加配合HOA的工作。這些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都不是懲罰可以達到的。我一點兒都沒覺得樓主在故意推脫責任,所以真心希望她這次能和management team得到很好的解決。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