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越南裔例子和文章裏的畜生還有點區別。

老實說,如果是被動物騷擾(如你說的越南裔的後院被果子狸搞了破壞),然後在氣頭上傷害了動物,都多少還能理解(雖然這仍然不是殺死動物的理由),因為畢竟不是人主動邀請果子狸來的,果子狸算是不速之客。
可這20歲的畜生該死就該死在,是他自己為了養貓取樂,為了有個貓做伴,去主動領養的啊,你不主動領養,有人塞給你嗎?貓會主動跑來你家送死嗎?這畜生發現達不到取樂的效果,而是騷擾了他睡覺,他就殺死了貓。這得冷血到什麽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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