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也沒有什麽可怕的

來源: lexm5 2014-08-21 19:59:2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49 bytes)
因為丈夫寫了quitclaim,以後分的權利要小許多,所以quitclaim還是有必要的。但是隻要他是你丈夫,離婚的時候他總有權利來要,具體(1)分不分(2)分多少(3)能不能用其他財產(現金股票)代替,要看具體情況,你想要一個1和0的答案時候不可能的。

所以,結婚前如果有財產,要訂婚前協議。婚姻中受到的大筆贈與或者繼承的股票現金,如果單獨分開賬戶,不要去碰,離婚不會來分。如果婚內去買房,盡管名字是你的,錢也是你個人的,離婚時也可能被分,盡管主要是分增值那部分。婚姻把兩個人變成一個財政實體,法律上假設夫妻雙方對婚姻的貢獻是一個分工,婚姻中的財產增值是雙方貢獻的結果。

所有跟帖: 

清晰了,謝謝科普! -墨翟園- 給 墨翟園 發送悄悄話 墨翟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1/2014 postreply 20:01:20

2人的事非要其他人來裁決,婚姻非要和錢財摻乎到一起,難怪現代人不想結婚,太麻煩 -橫流滄海- 給 橫流滄海 發送悄悄話 (117 bytes) () 08/26/2014 postreply 20:08:1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