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雇老貓做律師打官司,然後我們倆平分那$100,你覺得我就不軟弱了?

我現在退讓,是因為我自己有一定責任:當初服務cancel,我為什麽不留文件?當初電話公司要錢,我為什麽不直接及時解決?所以我為自己的一次失誤買單。但我不會老是掉一個坑裏,你說的那種情況如果真的發生,那我到時候再變成無賴,行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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