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已經按要求,有律師陪同去了警局協助調查。 對方的車的損害僅是左後bumper有 2條 4 Inch的擦痕,花了1000美金去修,保險公司已經介入 ,警局就給了一份 記錄,讓我離開了。
3)我的保險公司在調查之後 (照了我車的照片),他們找不到matching damage, 就否任了對方的訴求,拒絕賠付。
4)陪我去警局的律師說我們保險公司不賠,hit and run的案子就還在,警察會直接上門抓我,然後我們會投入很多的金錢和時間,上刑事法庭,所以他認為最方便的解決方法就是讓我們的保險公司賠付,因此我就可以從這個官司中脫身。
我的問題是:
1. 這個律師說得可能發生嗎?很難想象就憑一份單方的報告,就可以抓人?不需要證據嗎?
2. 我可以根據保險公司的結論,可以上警局要求結案嗎 ?
謝謝!
求建議 我被告hit and run, 1)我認為我沒有撞過任何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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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我沒有撞過任何 車”,此話怎講?如果沒有hit and run那對方怎麽有證據來點你的名,還把你叫到警局 -ecolio157h7- ♂ (0 bytes) () 08/21/2014 postreply 16: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