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股價員沒錯,你也沒錯。

保險規則就是說如果維修費用超過車價值的80%,那車就整體報廢。你可以給自己車評價個高價,但是1997年的sentra大致就$1300價值,很不幸,你掉在一格夾縫裏,你得車的實際使用價值遠超過1300, 但是市場價值就那個,於是你不幸了。

問誰都是那結論。和保險公司沒其他好扯的,最多打幾次電話去爭辯。

或許你可以選擇去告那個車主,再拿幾百刀。不會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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