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國的法律,18歲之後,你老公應該不需要管你大孩子了。但是在華人圈子裏,基本都是家長付大學學費。從孩子大學學費角度講,離婚對你不利。我認為你們家即然是因為大孩子才鬧到今天這樣,不如再堅持一下,等你大孩子上了大學,搬出你們這個家再說。你老公被小三控製了,但不會長久。我不是說你和你老公會和好如初,但是你的情況,在未來的幾年裏,要付二個孩子的大學學費,你認為還有誰會有真愛幫助你付學費嗎?這世界上隻有媽媽好,爸爸可以放棄兒子,但是媽媽絕對不會。你老公是唯一一個可以跟你一起付孩子學費的人。你不能跟他離。你現在離婚,就是在幫小三的忙。把你們家銀行所有的現錢轉到你自己的帳戶。然後去關心你孩子大學申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