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經驗的朋友:
我前幾個月發一個貼, 關於我和一個前房客因為deposit的問題, 後來上了法庭. 法官判我將部分定金退還給房客, 判決當天我就把定金還給她了, 但是她沒有給我收據. 雖然雙方都已經解決問題了, 但是這個案子至今還沒有dissmiss. 我今天打電話給法院, 法院說要讓我的前租客填一份CCG0500 表格交給我, 然後再由我交給法院. 因為前租客當時是找了一位律師代理, 所以她告訴我, 如果我讓她填CCG0500表, 那麽她肯定要讓她的律師來代填, 這樣律師費用是500圓. 鑒於目前情況, 請教如下問題:
1. 我已經把錢給了前租客, 事情已經解決了. 那麽她是不是本來就應該給我一份CCG0500表? 這是她的責任嗎?
2. 我是否可以幫她代填, 然後請她自己簽字就可以, 一定需要她律師來填寫嗎?
3. 如果她刁難, 不填CCG0500表, 那麽我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謝謝!
請教: 如何dismiss case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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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不把支票交給法庭?過一手三方都清了。
-我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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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14 postreply
13: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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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脆給我吧!那樣就沒人爭了。
-nj_g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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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14 postreply
19: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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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混水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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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14 postreply
14: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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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輸給了前租客的這個官司,應了你以前的回複,
-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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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014 postreply
07: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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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zhicheng”自稱是男性( ♂),嗬嗬。
-加州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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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14 postreply
08: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