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們這種態度讓人太氣憤了。所以才告他們的。我就是走的SMALL CLAIM COURT。因為對方是公司,必須得有律師。對方是印度人,明顯知道他們是自己親戚,所以法官建議他同我和解,他連一點商量的餘地都不給。法官說,你不在乎花律師費用麽?他和律師互看一眼,笑了。法官說,你們和解不可能了,隻能準備上庭了。就因為錢少,我找不到律師肯接的。
我加了所有的可能了,不過5千。根本不是想渣錢,也不指望他們真給多少。
所有跟帖:
• 我在這裏給大家一個建議,我做錯了。不應該去SMALL CLAIM COURT。 -Veronica007- ♀ (376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5:56:57
• 是這樣啊。我們這兒的small claim court 不許帶律師的(好像)。 -N.- ♀ (0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12:57
• 不是的,開始我也不知道。 -Veronica007- ♀ (266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18:31
• 你千萬不要相信自己的bullshit,見好就收吧。 -lexm5- ♀ (308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30:17
• 算了,問到正經問題上,答不出來,隻知道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 -Veronica007- ♀ (787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37:54
• 說過了,家具可以換,地板修不了 -lexm5- ♀ (225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42:22
• 還在這裏跟著呢。 -Veronica007- ♀ (208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46:18
• 廢話,你當然有權利,關鍵不是你自己找不到合同工嗎?有權利告不是說你有權利贏 -lexm5- ♀ (52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56:19
• 還換哪。我連換的機會都不給他了。還換哪。找你幫忙打官司,虧死了。 -Veronica007- ♀ (0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