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覺得我可以贏。唯一要繞開的就是律師在裏做鬼。故意搗亂。所以我才在這裏請教相關的法律法規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這個關於SERVICE STANDARD的規定。那麽有沒有同樣的別的法規呢?請大家不要張嘴就罵人。不想幫忙可以不幫,不要隨便罵人。最後還不給一點有用的信息,簡直是不道德。
你也同意我可以贏的案子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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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重視法規,不重視程序,是必輸的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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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postreply
1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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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別人在從你一個角度幫助你,
-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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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postreply
18: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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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找合同工應該是店家的責任,他們是被告,他們提出要加合同工的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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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postreply
18: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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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總算吐了點象牙出來。
-Veronica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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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postreply
18: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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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倒是準備抗日到底啊?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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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postreply
18: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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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您把自己歸類為鬼子啊。
-Veronica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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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postreply
18: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