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覺得我可以贏。唯一要繞開的就是律師在裏做鬼。故意搗亂。所以我才在這裏請教相關的法律法規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這個關於SERVICE STANDARD的規定。那麽有沒有同樣的別的法規呢?請大家不要張嘴就罵人。不想幫忙可以不幫,不要隨便罵人。最後還不給一點有用的信息,簡直是不道德。
你也同意我可以贏的案子了。
所有跟帖:
• 隻重視法規,不重視程序,是必輸的 -lexm5- ♀ (850 bytes) () 07/08/2014 postreply 18:13:36
• 其實別人在從你一個角度幫助你, -水中撈月- ♂ (612 bytes) () 07/08/2014 postreply 18:21:30
• 其實找合同工應該是店家的責任,他們是被告,他們提出要加合同工的 -lexm5- ♀ (135 bytes) () 07/08/2014 postreply 18:34:13
• 謝謝你,總算吐了點象牙出來。 -Veronica007- ♀ (0 bytes) () 07/08/2014 postreply 18:38:03
• 你倒是準備抗日到底啊? -lexm5- ♀ (0 bytes) () 07/08/2014 postreply 18:41:11
• 沒想到,您把自己歸類為鬼子啊。 -Veronica007- ♀ (168 bytes) () 07/08/2014 postreply 18: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