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電話就好,總比不理不睬的好,要是追責下來,你還有的解釋。

來源: 水中撈月 2014-07-07 19:25:2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7 bytes)

事先就沒有什麽律師或法庭的人聯係過找你做證人的事?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