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所說,離婚後你的生活水平不可能達到你現在的水平。你的第一棟房子,一個月3000,他工資稅後也就5000吧?就算他搬出去租公寓,那點工資如何支付得起你和他的住所,外加孩子和你的費用?如果你沒有工作,這第一棟房子必須賣,雙方都降低居住水平,比如你住2000的小租房,他住1000的公寓,這樣他的工資才養的起一家人。如果你要想保住你的房子,我建議還是等到你畢業找到工作後再離婚。
當然,你的第二幢房子裏可能有閑錢,現在這個二房在水下,到底是比你買入價低,還是比房貸低?如果有可能賣掉拿出點現金,即使虧損了你也得賣掉。隻有這樣才有一線可能又離婚又保住一房。
總之,“一房,二房,離婚,上學”,四者中你隻能取一或二,不可能四者兼顧。你自己想好哪個更重要。離婚已經是脫胎換骨的損失,這個時候還沒有工作,想保二房有點天真,能夠保一房就已經算巨大成功了,可能還要等你有了工資才更保險。我不知道你對離婚的殘酷有沒有思想準備。
如果你真的勇敢,那麽丟開房子丈夫(當然現金還是要分的),和兩個孩子去住2 bdroom,然後找工作上班,還要照顧孩子做飯等等,當然很困難,但是有很多人是這麽做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