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轉讓是隻任何財產轉讓,目的是為了逃避債務。一個人不想還債,可以把錢給父母孩子,別人就理論上追不著了。離婚裏,最常見的是和你案例相反的情況,就是“假”離婚,丈夫欠了債,和妻子離婚,把錢都給妻子,然後債主沒辦法從丈夫那裏討債,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認定向妻子的轉讓無效,轉向妻子的財產要拿回來充債。如果你找到你丈夫給情婦的那筆錢,虛假轉讓是一個理由討還。
另外,現在離婚沒有打以前,任何人可以從共同賬戶裏隨便拿錢,但是一旦官司打起來,賬戶一般都要凍結。所以你現在應該把能夠拿的錢都轉到你的個人賬戶裏。但是以後不要隱瞞這些錢,拿出來隻是為了使用方便。
Fraudulent Conveyance
所有跟帖:
• 我轉別處他很快就知道,他有我的生日,社會安全號碼,他可以進我的帳戶,是不是? -苦女- ♀ (0 bytes) () 07/04/2014 postreply 12:07:34
• No -lexm5- ♀ (454 bytes) () 07/04/2014 postreply 12:37:57
• 我週一打電話約律師 我花了半年時間試圖說服他回心轉意 -苦女- ♀ (0 bytes) () 07/04/2014 postreply 12:47:27
• 你把錢藏好了嗎?沒錢請什麽律師? -lexm5- ♀ (0 bytes) () 07/04/2014 postreply 13: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