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樓主沒有進駐酒店,酒店等於是白幫忙,所以酒店可以說bailment是僅對顧客有利,酒店的責任就小,樓主需要證明他們gross negligent。
樓主可以辯論,說簽收包裹的時候樓主有預約,所以當時bailment是對雙方有利,這種情況下酒店的責任是需要ordinary care,隻需要證明酒店是negligent。
這種東西,說不清楚,看上法庭法官了。
現在的問題是bailment到底是對雙方有利,還是隻對顧客有利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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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沒有看懂樓主後來的解釋,
-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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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4 postreply
1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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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確實說話有埋伏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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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4 postreply
13: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