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去告啊

誰也沒有攔著你。我隻是說不值得。你不要作出很委屈的樣子。我以前說的話隻是指出對你最有力的論點,並不是說你毫無責任。

http://www.nolo.com/legal-encyclopedia/security-deposit-lawsuit-oklahoma-small-claims-court.html

法律規則總是權衡利弊,不可能照顧到所有方麵。誰也沒有逼你搬到加州,如果你自己搬到夏威夷,你也讓人家在夏威夷應訴嗎?你也有點太自我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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