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的婚姻,離和不離,裏麵絲絲縷縷的東西太多了,你是不可能從別人那裏找到任何答案的。所以我不管你的日子是不是過的下去,或者如何調解和老公的關係。隻是我不大明白
1,不離婚,財產是共有的,你去法官那裏,他不會對你的丈夫說:請你幫你的太太把信用卡付了。你想得到的法律幫助是什麽呢?2,掙多少錢,過什麽樣的日子。你好像也太沒有經濟頭腦了,在美國20年,房貸老公付了,現在一點兒存款都沒有麽?我最大的兩個開銷一個是房子,一個是孩子教育(現在的,將來的,etc),誰要是幫我付房貸,我的日子會非常輕鬆的。
3,信用卡確實最好不要欠,除了經濟,最主要是保護你的信用。要不你把家裏的東西,自己的首飾什麽的賣了付信用卡?那個老公不管吧?
4,離婚不需要多少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