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朋友比你做得更多,還是不行,

已經是無路可走了,才不得己想到能不能逼一下。所以隻談法律。現在看來大家都沒經曆過這些,自然也拿不出辦法。朋友唯一還能想到的,就是單獨給老太太設一個銀行賬號,以後給錢就隻給老太太了。不然給回去的錢,老頭要給小女兒買第二套了。然後養老還是錢不夠,同樣的argument再來一個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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