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隻是為了討個說法,那是最沒必要的,不過是個自欺欺人的啊Q而已。當時沒讀協議,現在

回答: 與連鎖店總部打官司westca9992014-05-20 23:44:57

還沒讀就不對了。你隻有在知道協議說了什麽才能知道自己的權利,做點功課是必要的。從你說的情況看,要是我大概也會有相同想法,擔心你妻子不能勝任全職。這種工作是全天候的,不是八小時,是16小時。既然孩子這麽小需要照顧,還是考慮那種營業時間較短的事,比如幹洗店,七點就可以關門的小商品店,或者在辦公樓區開餐館隻供應午餐等等。同意你說的這個管理部門工作程序並不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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