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職壇發了同樣的帖。回到樓下麵您問我我的point是什麽,您有那麽多機會和時間在被layoff前可以注冊,雇主寬鬆到最後解約日前2天,不知道您真正被HR通知拿package是哪天,但一定是在5月13日或之前。您其實有足足2天能把這個大計最後搞定的。到底誰真正負了您?是雇主,前老板,還是您自己?所以如果您能從這件事情上學到功課,雖然級有可能"損失"兩年學費,但您一生一定收益無窮。這就是我的point(剛回頭看看我的帖,對不起用iPhone敲的,雖然有幾個同音錯別字,但我總覺得基本意思還是表達了)。
我在職壇幾天前跟過您的帖,今天在法壇大俠門前又跟,很是惶恐。我心急說話不中聽,我理解您的委屈和感受,其實我真心希望您不再為此糾結,及早學到功課,及早move on,則是對您受傷的內心最大的釋放和解脫。
我沒時間一個個查以求證,但最早您在法壇發帖問是5月13日,比5月15日還早兩天呢。然後又於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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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您,我確實有一周時間,我一邊發帖,一邊準備材料申請學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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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2014 postreply
14: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