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隻要放棄這個房子,不在乎損失定金,那你就不用理賣房的。去看新的房子好了。

(你再去讀一下你的合同。我們州標準的合同有一個選項。,“如果在某幾個列出的理由/期限外,買方反悔,隻是損失訂金,賣方不追其他責任/損失。” 這項選了的話,賣方告不贏的。即使沒選,現在房市這麽好,一般賣方也告不出什麽結果來。)

一般說起來,賣方不想進入訴訟。因為一旦進入,他就沒法賣房了。 你如果不在乎訂金,賣方根本拿你沒辦法的;因為即使法院也不可能強迫你買這個房子的。 他不理你是因為也沒什麽可說的了。 過兩天他再不理的話,發信要他退訂金。

又,好房產經紀其實挺有幫助的,雖然常常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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