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去讀一下你的合同。我們州標準的合同有一個選項。,“如果在某幾個列出的理由/期限外,買方反悔,隻是損失訂金,賣方不追其他責任/損失。” 這項選了的話,賣方告不贏的。即使沒選,現在房市這麽好,一般賣方也告不出什麽結果來。)
一般說起來,賣方不想進入訴訟。因為一旦進入,他就沒法賣房了。 你如果不在乎訂金,賣方根本拿你沒辦法的;因為即使法院也不可能強迫你買這個房子的。 他不理你是因為也沒什麽可說的了。 過兩天他再不理的話,發信要他退訂金。
又,好房產經紀其實挺有幫助的,雖然常常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