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你關於錢的說法也很奇葩

你寫的:“母親來了美國兩年沒出去工作...我來了一年自己所有開支沒有問他伸手要過一分錢。每個月我抽出工資的三分之一給母親家用 這樣的人是講道理的人嗎? 還要我們給他錢。”
看起來是你自己不講道理呢。你媽沒工作,你白在繼父家裏吃住,難道不應該把工資1/3拿出來麽?1/3其實很少呀,這不是給你母親的更不是給你繼父的,而是你自己的生活費好不好?
另外,你工資的2/3幹嗎去了?為何憤憤不平“
自己所有開支沒有問他伸手要過一分錢”?難道你認為他應該顛倒給你錢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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